有關「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」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下稱國教署)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2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679A號令修正發布,名稱並修正為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」,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。